2015-2016年学院奖助工作方案
为树立典范,资助广大家庭困难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高效做好相关评选工作,特此做出以下工作计划:
一、评选对象级要求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过学校处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参评,一等助学金申请者不能有不及格的科目。
2、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要建立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者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当中的学生。
3、春华秋实奖学金:1、学业成绩以及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内排名前20%,
二、 奖助工作的开展
1、院党总支曾书记召集院主任,学院副主任、院辅导员、班主任等人开展一个关于做好我院奖助工作的会议,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认真研读足球赌注软件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文件精神,讨论研究评选原则和条件。
2、班主任组织班委学习了解奖、助学金评定文件精神,掌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的要求,评定推荐的程序、办法及评定时间安排。
3、班长召开班级评选会议,结合班级同学的实际家庭情况,以学习成绩,综测成绩为基础,选出初定名单。
4、由班主任,辅导员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班级上报的初审名单进行进一步的审定和筛选。由院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最后奖助人员名单。根据名单进行公示,无任何异议后,通知到相关同学按照格式要求填写申请表以及相关信息
5、各班班长负责收集所有个人的申请表,并做好班级汇总表,上交学生工作处。
6、由辅导员负责开始进行录入系统,上报高校之前还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尤其是比如评定等级等重要信息。
7、及时做好奖助的后期工作
1、做好我院奖助工作的总结
2、统计好各班上报的奖助人员的卡号统计汇总表
学院
2016年10月8日